中国科学院先进能源动力重点实验室作为中国科学院应用基础研究的基地,同时也承担着培养该领域后备研究力量的任务。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实验室将在应用基础研究方向发展、实验研究环境改善、创新文化建设方面继续努力工作,为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创造良好的软/硬件环境。因此,必须加强实验室研究生的管理,使实验室研究生的培养计划更趋完善,使研究生不仅得到全面科研素质的训练,达到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要求,而且,必须使这些学生能在今后的工作中传播我们实验室的科研文化。根据实验室目前硕士生、博士生、和博士后的现有规模,特制定以下条例:
1. 实验室的研究生是工程热物理研究所的组成部分之一,必须执行所研究生的管理条例。本条例依据本实验室的特点,对本实验室从事科学研究并完成硕士和博士论文及博士后研究计划同学的几点补充,仅适应于环境能源实验室的范畴。
2. 在实验室内设立研究生分会,接受实验室和所研究生会的领导,负责实验室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并起着沟通研究生与导师、实验室固定科研人员的桥梁作用。
3. 研究生分会在保护研究生合法权利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在实验室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组织研究生的学术交流和文体活动。
4. 研究生分会应及时向实验室主任反映研究生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并就一些直接与学位论文进度有关事宜,与导师和相关科研人员沟通。
5. 实验室的研究生享有对实验室管理制度改革的建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依据研究生论文完成所需的条件,享有实验室关键设备的使用权。
6. 实验室鼓励研究生在读期间撰写与自己研究工作相关的学术论文,并鼓励提出发明性专利申请,凡所发表的论文级别和发明性专利受理后,均与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享有同等的奖励机会。
7. 对在实验室工作过程中表现出团结协作精神、工作认真刻苦、按时完成研究进度、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以大局为重的研究生,实验室主任将在年度评比中给予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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