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工程热物理研究所实验室的日常工作管理的经验,先进能源重点实验室工作的管理条例如下: 1. 实验室实行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制。 2. 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由所内外涉及本学科领域的著名科学家、本实验室青年学科带头人组成,其中所外专家占学术成员的比例为60%以上,全面体现本实验室的开发性、学科交叉性和动态增选的原则。 3. 考虑到应用基础研究的性质,实验室所设主任科学基金分为两类:一类是与目前承担的国家项目有关的前瞻性科学问题的研究基金,这类基金设定的目的是国家级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的应用性基础研究问题。另一类是自由科学基金,这类基金设定的目的是鼓励年轻科研人员提出创新性研究方向和内容,具有一定的探索性,项目中期考核时,允许课题研究的失败,但必须有研究过程的总结报告。 4. 建立积极的国内外合作研究机制、学术交流机制、和学生联合培养机制。 5. 从活跃实验室学术气氛的目的出发,建立实验室学术经常性交流的机制。 6. 为保持实验室优良的工作环境和日常运行的正常秩序,准确界定应用基础与核心技术的界线,对涉及到我国能源安全和国防高技术的研发内容要设定严格的保密措施。
先进能源动力重点实验室主任会议制度 1. 实验室工作会议是实验室主任领导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重点放在解决实验室学术研究发展方向确定、具体研究内容落实、研究生培养计划制定、上岗人员工作业绩考核、实验室整体规划方面。 2. 实验室工作会议由实验室主任负责,具体参加人员依据实验室主任的建议确定,原则为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的议题及时间由主任决定。 3. 实验室学术秘书负责会议的准备、通知、记录的工作,并起草会议最终的决议并通知各课题组执行会议决定。
先进能源动力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工作制度 1. 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是本实验室主任的学术咨询机构。 2. 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讨论实验室的学术研究方向;审定对外开放的课题指南;对开放课题申请的研究内容进行审核,并对经费支持强度、年度考核指标及决定结题评议标准提出建议;参与实验室研究工作的年度考核。 3. 本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由9名专家组成,学术委员会委员提名上报中国科学院批准,由实验室主任聘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委员选举产生。每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任期四年。 4. 每年召开一次学术委员会会议,听取、审议实验室阶段工作报告;评议各课题组研究工作进展的业绩;评议开放性课题申请和下年度课题的设置方向和内容;审定下年度重要学术交流的计划;对实验室拟开展的新一轮研究方向进行讨论,并根据国内该领域的研究现状提出创新性的课题研究方向。根据实际需要,经实验室主任提议,可以临时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 5. 学术委员会必须充分倡导学术民主、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的学术气氛。通过重要决议时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通过决议时,以超过出席委员的半数为界。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学术委员会主任可举行扩大会议,邀请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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