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主任责任制 实验室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形成与国际接轨、与国际友好合作研究机构和其他能源口国家重点实验室合作、充满活力、高效运行的全新管理制度。以国家环境能源前瞻性/战略性研究切入点、以形成能源—动力核心技术的基础性研究内容为我们实验室的主攻方向、以节能减排及能源梯级利用为技术推广为本实验室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实验室运行过程中形成开放式的创新体系和自由的学术交流环境。
1.2岗位聘任制度 根据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的要求,合理匹配的固定岗位、流动岗位,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比例为1:1。实行按需上岗、岗位定责、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分级管理的运行模式,引入激励和竞争机制,与国际上著名实验室科研体制相接轨。遵循我院创新体制的要求,多渠道、多方位吸引优秀科技人才,45岁以下的固定高级研究人员达到60%以上。 1. 固定岗位:固定岗位成员应是在职的、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对实验室发展有重要贡献的科研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其中科研人员应了解和掌握本学科国内外最新动向和发展趋势,带领和协调科研群体作出高水平研究工作参与国际竞争,是实验室主要研究领域的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高级技术管理人员应是实验室技术管理支撑系统的骨干力量。从2007年起,增聘的固定科研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2. 流动岗位:流动岗位成员包括国外短期工作的留学研究人员、国内其他院所(自带科研项目)的合作研究人员、重大企业的高级工程师(与我所有横向合作项目)和与我所有国际合作关系的外籍研究人员、以及博士后人员。流动成员应品学兼优、具备献身精神、敬业和团队精神。博士后人员必须具备独立开展科研的能力,并在国家青年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后基础科学基金、中国科学院博士后研究基金、工程热物理研究所所长科学研究基金申请方面有具体的经费支持。在实验室内进行相关的研究工作。原则上,其他流动人员的待遇由所在单位负责,对于留学研究人员和对本实验室探索性研究方向有潜在贡献的外籍研究人员,本实验室将通过合理渠道,争取经费资助,并在待遇上与相关岗位相同。
1.3绩效考核评价与激励机制 根据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的指导精神,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采用量化管理方式,应有利于重点实验室科技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学科及研究方向的发展,有利于队伍整体结构的优化和优秀中青年人才的成长,有利于优秀人才的稳定和人员合理有序的流动,有利于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引导科技人员拼搏奋进。 激励机制:实验室科技人员的奖励按照研究所与实验室的相关规章与条例执行。对于年度考核评价不合格者予以黄牌警告,连续两次黄牌实验室将予以解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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